独特手法呈现汉字之美:访香港“双钩”书法家张保声******
中新社香港1月31日电 题:独特手法呈现汉字之美:访香港“双钩”书法家张保声
中新社记者 刘大炜
书法是中华文化特有的艺术表现形式,挥毫泼墨、笔走龙蛇间彰显汉字独特韵味。没有先进印刷术的年代,为保留书法家真迹,“双钩廓填”的书法形式应运而生,并演变为一种书法学习方法。在位于香港龙尾村的家中,香港“双钩”书法家张保声近日接受了中新社记者的采访。
香港“双钩”书法家张保声最近接受了中新社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希望更多年轻人对“双钩”书法感兴趣,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中新社记者 刘大炜 摄“双钩”书法始于南朝,盛于唐宋,是一种用单线直接写出某种书体的空心字。张保声告诉记者,南朝时没有印刷技术,为了能使名家书法作品得以流传,书法家就按作品原样勾勒出空心字,然后再填墨,让观者得到近似真迹的作品,如《兰亭集序》《万岁通天帖》《平安帖》等皆由唐宋名家以此方式保留真迹。
出生于“古建筑之乡”广东汕尾的张保声,受身为石刻、微型山水盆雕民间艺人的外祖父,以及从事古建筑、擅丹青的祖父影响,浸润在传统文化氛围中,从小就喜欢涂鸦。初次接触“双钩”书法,是受其外祖父的熏陶。“因我小时候顽皮淘气,只有在写书法时才得到外祖父称赞和奖励。”
张保声说,之所以喜欢“双钩”书法,还有一个原因是其“书写方便,可就地取材”。无论树枝抑或随便一支笔,都可写出任意大小的“双钩”字。经过对大家名帖年复一年的临摹,张保声终于练就了一手“脱影双钩”(即不用临摹便可写成)的技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法风格。
常言道“见字如晤”。张保声笔下的字,时而飘逸而出,时而劲风斗转,时而连绵不断。不论任何字体,他都熟稔于心,顷刻间一幅“双钩”书法跃然纸上,用独特手法呈现汉字的美感。
1979年,张保声移居香港,从事建筑行业工作。虽然工作繁忙,他仍未放弃对“双钩”书法的热爱。经多年孜孜不倦的研习,张保声在保留“双钩”书法艺术美感的基础上,融各家之所长,不断推陈出新。
在张保声看来,要传承作为国粹的书法艺术,最好的方式是在传续中创新。如今,他的“双钩”书法不仅从最初的整体“双钩”演变出了叠字“双钩”、汉字合体“双钩”,还吸收中国山水画的独特韵味,将书与画结合,创造出“字中有画”的“双钩”书法。
在港生活多年后,张保声对香港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情有独钟,更深谙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新定位。近些年,张保声不仅在香港举办展览以推广“双钩”艺术,还远赴重洋到美国、东南亚等地设展,以期让更多人了解“双钩”书法、了解中国文化。每次展览,他的艺术作品都会令观众倍感震撼。
作为“双钩”书法技艺的传承人,张保声更希望年轻人对“双钩”书法感兴趣。他对记者说:“最近几年,我也参加了一些‘非遗进校园’的项目,向香港的青少年学生普及‘双钩’书法等,希望把更多知识传播给下一代,让他们好好认识中国的国粹、了解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完)
见到警车突然减速,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5342.htm,id:1303245342 果子狸、猪獾 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 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 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 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