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高质量发展——青岛:打造“双创”人才摇篮******
12月20日,2022青岛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周(以下简称人才周)暨第二十二届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国际人才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蓝洽会)拉开帷幕。
以“聚才聚力、创赢未来”为主题的“人才周”“蓝洽会”,聚焦智能家电、海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青岛市24条重点产业链,设“招才引智、创新创业、平台赋能、峰会论坛、人才赛事等”六大板块,共30余项活动,搭建起更高层次对外开放、交流合作的平台,更好地实现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的“四链”融合发展。
这是青岛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的创新之举。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传华说:“当前,青岛市正处于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上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交叠期,创新搭建‘聚才聚力’综合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推行‘一站式、市场化、无感化、定制化、国际化’‘一式四化’人才服务新模式,加快汇聚更多优质‘城市合伙人’和创新创业要素,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聚焦产才融合新模式
“在青岛高新区创办公司至今一年多来,我们自主研发的‘光伏储能系统’项目成果主要为海外客户提供用户和工商业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已在中东、东南亚和非洲等市场布局。”青岛蓝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立霜高兴地说,“这离不开青岛高新区为企业提供创业资金等很多政策方面的扶持。”
“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2022“人才周”“蓝洽会”为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注入人才新势能,助力青岛实体经济和海洋城市高质量发展。刘传华介绍,围绕“产业链+人才链”融合发展思路,举办“2022国际计算智能论坛”;发布启动青岛市“揭榜挂帅”数智对接平台2.0版,设立“需求榜单”“成果榜单”,解决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对称难题;与武汉大学、天津大学等共建“双一流”高校校友联盟,搭建“高校校友朋友圈”“创新创业生态圈”;开展“云聘马拉松”直播带岗活动,打造集人才招聘、政策宣传、企业展示、城市推介“四位一体”的沉浸式招聘场景,从云端向青年人才发出邀请。
在青岛,“双创”人才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550余家,有效丰富了青岛的人才、技术、智力要素供给。24条产业链的100家企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汽车产业、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
跑出“以赛引才”新赛道
前不久,青岛天仁微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新增前海母基金、深创投、山东财金等股东。7年前来青岛创业的冀然博士自豪地说:“我们专注于纳米压印设备与全套解决方案的研发与产业化,今年5月总投资约2.5亿元的‘天仁微纳’总部项目在青岛未来科技产业园区奠基,进入了新发展阶段,这得益于青岛市为‘双创’人才量身打造的多层次‘双创’赛事。”
“通过以赛引才、以赛选才、以赛聚才的形式,青岛发挥创新创业大赛杠杆效应,面向高层次人才发出‘英雄帖’‘召集令’。”刘传华表示,青岛市为重点项目大赛提供定制服务,首次认定100个市级重点招才引智项目,建立“项目吹哨、专员报道”机制,提供“帮办代办、快办特办”服务,已为创建国家高端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海信产值倍增计划等重点项目制定专项支持政策19项,提供重点项目专员帮办代办服务568人次,协同项目招引人才6.6万余人。
“新锐青岛”系列大赛三年来,有67个“双创”项目已经落户,总投资额3.97亿元,遴选出的“智能无人仓整体解决方案”等26个项目已与企业达成合作,并投入量化生产。
赋能人才发展全链条
许多人才在办理各种事项时,或多或少遇到因为流程繁琐、材料复杂等问题影响办事效率、降低服务好感。
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刘传华介绍,青岛创新打造网上办事大厅,推行人才服务“网上办”“移动办”和关联事项“一事全办”。目前,61个事项实行“一网通办”,30个事项实行“移动办”,今年已服务用人主体近3.1万家、50多万人次。
“为解决人才服务事项窗口太多、事项分散的问题,创新打造了‘人才服务一件事’联办平台,实行‘一口进、一并办、一网通’,实现减材料47%、减时间80%。”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董海波说,为实现与人才的“双向奔赴”,青岛市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人才安心立业的最优生态,编制发布了“一站式”人才服务清单,建立“第一响应人”机制、“一口受理、并联办理、闭环管理”运行机制和“区市和行业人才服务责任考核机制”,全市“双创”人才服务需求即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本报记者 王健高 实习记者 宋迎迎 通 讯 员 解春慧 王培玉)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