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古籍如何兼顾“藏”与“用”******
古籍如何兼顾“藏”与“用”
——来自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的专家观点
光明日报记者 陈雪
“古籍具有特殊性,作为文物必须保护,作为文献必须为读者所用,二者存在矛盾。”——解决“藏”与“用”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古籍工作的重点,山东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杜泽逊说:“数字化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1月4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苏州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等6家单位,在线召开了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发布了6786部(件)古籍资源,可在线免费阅览全文影像。会上,多位古籍专家学者围绕古籍数字资源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
古籍数字化有何迫切性?未来趋势是什么?专家学者展开了深入探讨。
数字化平衡“文物性”与“文献性”
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图书馆把内部使用的古籍目录卡片摆在图书馆的走廊里,为了完成“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的版本调查,杜泽逊跑到上图,查阅了十几天卡片。夏天高温,他就到馆外买一根绿豆冰糕含在嘴里,再回到馆内查卡片——为查阅古籍文献,要出差到各地,克服各种困难,这是一代古籍研究者的集体记忆。
“从内部使用到目录卡片放在走廊,再到数字资源挂在网上,这个进步是非常快的。”杜泽逊说,国家图书馆为首的几十家图书馆把古籍数字资源放在网上,读者不必直接使用古籍原件,这是很重要的一条保护措施。此外,在线阅览不知道节省了多少人的时间、体力、财力,对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有重大贡献。
兼顾“藏”与“用”,古籍数字化刻不容缓。“国家图书馆从2000年起开始有计划地将古籍进行数字化,并陆续建成数字方志、碑帖精华等专题库,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人王红蕾介绍了古籍数字资源发布的整体情况。2016年,国家图书馆搭建“中华古籍资源库”平台,发布了国图馆藏善本和普通古籍、甲骨、敦煌文献、碑帖拓片、家谱、老照片等数字资源,以及天津图书馆、哈佛燕京图书馆等许多馆外古籍和海外征集古籍资源。2021年疫情期间,读者远程访问需求增长,为回应读者的“急难愁盼”,“中华古籍资源库”实现了免登录阅览。资源库上线、免登录阅览被学者称为惠及学林的两个重要节点。
2007年以来,随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深入开展,各地图书馆陆续投入人力物力,大力推进古籍数字化。苏州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接晔介绍,截至目前,苏州图书馆已完成数字化古籍1496部,容量达16.12TB。
据了解,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先后联合39家单位发布古籍资源2.8万部(件),此次是第七次联合发布,6家收藏单位新增发布古籍资源6786部(件),不仅有明清版刻、稿抄本古籍,还有碑帖拓本等特色资源:新增国家图书馆藏古籍数字资源1075部19.2万叶,主要为年谱类、目录类古籍;天津图书馆发布馆藏稿抄本文献165种655册;南京图书馆发布了“清人文集数据库”,共收录清人文集399种,以全本彩色扫描的方式制作成数字影像;云南省图书馆发布馆藏善本63部381册,图像50604拍;苏州图书馆发布馆藏古籍数字资源888部;中山大学图书馆发布了一批颇具该馆特色的碑帖文献数字资源。
本次资源发布后,全国累计发布古籍及特藏文献影像资源达到13万部(件),其中,国图建设的“中华古籍资源库”发布超过10.2万部(件)。王红蕾说,“中华古籍资源库”已成为全国古籍资源类型和品种最多、体量最大的综合性资源共享发布平台。
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杨海峥感叹,从2016年到现在,陆续推出了13万部(件)古籍数字资源,对于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线查阅免去了往返奔波各家图书馆的时间,缓解了古籍“藏”和“用”之间的矛盾,平衡了古籍的文物性与文献性。
古籍资源既要“用得上”,还要“用得好”
2022年10月,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印发实施《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正是四项重点实施工程之一。近年来,全国古籍登记工作让3000万册件古籍有了“身份证”,未来,让更多古籍“上线”与读者见面,将是我国古籍工作的一大重点。
“古籍数字化资源的制作与发布,其实是回归到古籍作为书籍文献本来的性质。”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史暨古文献研究所研究员刘蔷说,以往,人们说学术的繁荣与学术资料的新发现有关,这种说法是忽视了存世的大量古籍,存世古籍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可以预见,连续的古籍资源发布,将带来宏阔的学术气象。
古籍数字化平衡了“藏”与“用”的矛盾,让古籍资源“用得上”,未来,更要“用得好”。学者们对古籍数字资源的深度利用提出了许多有益建议。
浙江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黄晨认为,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可以更好地呈现资源的利用价值,接下来,可以进一步就已发布的资源进行深度揭示,进一步打通资源和发布平台,提供一站式检索,将资源聚合起来,这样的利用效果会更好。刘蔷也表示,期待能有一个与古籍数字化资源相匹配的古籍数字目录,以便实现一站式检索。
杨海峥认为,目前古籍数字化发展迅速,百花齐放,各类数据库和古籍数字化平台纷纷涌现,多样化的发展一方面带来了很大便利,另一方面也应进行协调统一,建立更加规范的数据规范标准,使得古籍数字化的资源有保证,达到方便使用的学术水准。杨海峥说,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国图联合全国古籍存藏单位把古籍数字资源进行统一与整合,形成公益性平台,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是未来古籍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汇聚、开放、共享,古籍数字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杜泽逊说,“期待发布更多的数字资源,最终达到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全部数字化。”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9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