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南康区的共享智能备料中心,实现南康家具“个性化定制、规模化生产、智能化服务”的目标。(资料图) 刘占昆 摄
然而,衍生于“草根经济”的赣南家具产业,也曾面临“产业大而不强、企业多而不精”的窘境,昔日南康近6000家大小作坊,更是一度被认为是低端制造的代名词。
“以前南康家具相互模仿抄袭,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竞争力不强,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家具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多以生产制造贴牌、代加工产品为主,不敢亮身份、打品牌。”南康工业(家具)设计中心主任钟裕华对此深有体会。
60名能工巧匠在“中国实木家居之都”江西南康比拼木工技能。(资料图) 吴寒 摄 吴寒 摄为破解原创设计乏力、品牌知名度不高等制约家具产业发展的痛难点问题,江西赣州南康区依托南康家居小镇打造“设计村”,组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南康(工业)家具设计中心,整合原创设计资源、搭建双向交流平台、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快速转换设计成果,不断提升赣南家具品牌附加值和影响力。
“通过优先分配人才公寓住房、制定设计补贴政策、强化研发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举措,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一流设计机构和人才落户南康。”钟裕华透露,目前,江西南康已吸引国内外116家设计机构600余名设计师常态入驻。
因看好赣南家具产业市场行情,深圳某设计公司总经理栗登桂选择将公司迁至南康。“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定制化设计能够批量生产的实木套系产品,通过几年资源积累,公司合作的家具企业越来越多。”在他看来,家具行业需要不断设计新款式、推出新产品,从而刺激消费者。
图为一些参观者在南康区家具时光走廊参观。(资料图) 刘力鑫 摄工业设计是工业产品的外观、功能、结构、包装和品牌的整合和创新。江西南康引导家具企业以工业设计为纽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品牌价值提升,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南康区新增原创家具产品1.2万余件,授权专利3500多件,赣南家具套系品牌企业数量由2017年的100余家增长至现在的近1000家。
为提升品牌影响力,江西南康着力打造永不落幕的“家博会”;设立“南康家具品牌联盟”,数百家家具企业主动加入;大力实施“百城千店”计划,推动当地家具进军国内中高端市场。
“南康(工业)家具设计中心建成后,很多家具企业更加意识到设计创新的重要性,也能在家门口找到一线设计服务。”在钟裕华看来,赣南家具实现了由简单模仿向原创设计、水货贴牌向南康品牌、低利润率向高附加值的深度嬗变。“我们将力争三年内实现300家研发设计机构总部落户南康家居小镇,进一步推动赣南家具企业朝品牌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完)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